办理事项名称:抵押土地登记
抵押土地登记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抵押借款合同、抵押清单;3、地价评估报告及银行确认报告(限出让土地使用权);4、设定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限划拨土地使用权);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6、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7、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抵押双方,原件核对后退还);8、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抵押双方);9、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抵押双方);10、授权委托书(抵押双方);11、承诺书;12、董事会决议(股份制企业);13、企(事)业职代会决议(改制企(事)业单位)。
办理程序:1、国土窗口审核受理报件并及时移交地籍科;2、地籍科负责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等,符合条件的及时注册登记、打印土地证书,并及时移交国土窗口;3、国土窗口通知单位缴费领取土地证书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江苏省土地登记办法》
收费标准:土地抵押额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下,2000元;在200-500万元(含500万元),4000元;在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6000元;在1000-3000万元(含3000万元),8000元;3000万元以上,不超过20000元。抵押双方不变的前提下,同一宗地再次或多次抵押,按首次抵押标准的50%收费,特困企业减半征收。
收费依据:(1)苏价服[2005]64号、苏国土资发[2005]89号(2)镇价服[2005]148号、镇国土资发[2005]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