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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局保密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 | 日期:2011-05-19 10:50:36
 
  
镇江市国土资源局丹徒分局文件
 
镇徒国土资发[2011]65号

 


  

关于成立局保密委员会的通知

 

各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随着当今保密工作形势日渐严峻,保密工作任务愈加艰巨,根据市、区保密部门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加大保密工作力度,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决定成立保密委员会,具体成员如下:

一、保密委员会具体成员如下:

  长:杨益斌

副组长:高富根、陈延海、徐蓉、仇建农、马志勇、赵月忠、纪振东

  员:神玉龙、朱宝友、李晓平、陈少白、沈军、杨华萍、吕梅、神惠民、万勇、夏勇、段以康、张辉、卢宏、曾为民

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布置、检查、监督等工作,马志勇同志兼任保密委办公室主任,朱宝友、吕梅任保密委办公室副主任,许悦、丁贤俊、秦郁静、赵学刚、朱亮为保密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局保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组织学习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文件,学习《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开展普及保密法知识教育及其他形式的保密教育,使涉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熟知有关保密工作的法规制度和保密知识,增强保密观念。

(二)根据《保密法》及其他保密法规、规章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保密制度,以及具体的保密措施。

(三)根据保密法规规定的程序,严格按照有关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丹徒国土分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及其密级和保密期限,并在国家秘密载体上作出标志,明确可以接触该事项的人员范围。做好密件、密品的保密管理工作。

(四)明确划分保密要害部位,并建立具体的保密管理制度,明确有关人员的保密责任。对要害部位采取保密技术措施,保证达到有关保密技术装备标准的要求。

(五)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保密要害部位和涉密通信设备及涉密计算机系统的保密技术防范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解决存在问题。

(六)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大型活动和重要项目,要同步制定专项保密措施;做好政务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七)监督和检查保密工作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泄密事件报告制度,协助市保密局依法查处泄密事件。

(八)承办市国土局保密委员会和区委保密局交办的有关保密工作,接受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区保密局)的业务指导。

     

 

                                          0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镇江市国土资源局丹徒分局                        2011年5月1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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