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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进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内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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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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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进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来源: | 日期:2010-09-26 10:32:23
 
  
(一)开展全市土地调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土地调控、保证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土地在宏观调控中的特殊作用、严把土地“闸门”的重要基础。开展全市土地调查,全面掌握我市建设用地、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未利用地的数量和分布,掌握城镇、独立工矿区内部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以及农村宅基地等各行业用地的结构、数量和分布,是科学制订土地政策、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落实土地调控目标的重要依据,是挖掘土地利用潜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基本前提,是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二)开展全市土地调查,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农民权益、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开展全市土地调查,掌握全市耕地的数量、分布,开展基本农田状况调查,将基本农田上图、登记上证、造册,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根本前提,是监督、考核各地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目标完成情况、保障国家粮食生产能力的重要内容。开展全市土地调查,全面查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状况,调处土地权属争议,是有效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三)开展全市土地调查,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和严格管理土地资源的重要支撑。应用遥感等先进技术开展全市土地调查,全面获取准确、可靠的土地利用数据和图件,为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土地登记、土地规划、土地开发整理等各项土地资源管理业务提供可靠的基础支撑和全面的服务,才能不断提高土地管理水平,提高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执政能力。(四)开展全市土地调查,是满足土地管理方式和管理职能转变的重要措施。开展全市土地调查,查清各地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建设省、市、县三级联网的调查数据库,并和国家中心数据库互联互通,建立土地资源信息快速更新机制,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的“考核各地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收缴”等提供准确依据,是满足土地管理方式和管理职能转变的重要措施。
如何搞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强有力的土地调查领导班子及其办事机构,创造土地调查工作正常进行所必须的条件。各级政府是土地调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市、县二级政府要逐级签订土地调查目标责任书,并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内容。二是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土地调查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工作难度大。需要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并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圆满完成任务。三是积极筹措并落实经费。进行土地调查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保证,国家、省级财政已按照按承担的工作任务拔付调查经费,各级政府要多方筹措,统筹安排,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保证土地调查的顺利进行。四是做好宣传工作。宣传工作是保证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创造重视、支持土地调查的舆论环境,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充分理解与配合,调动社会各界对土地调查的关注,自觉自愿地对土地调查工作进行监督。同时,更要加强各级政府和部门对土地调查的重视,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参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积极性。五是做好土地调查的培训工作。严格对承担调查任务队伍的资质审查和加强调查人员的培训。通过资质审查的队伍和经培训且考试合格的人员,方可承担调查任务。确保土地调查质量。六是依法调查,严明纪律。要按照《土地调查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开展全市土地调查。对土地调查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度迟缓、调查成果不合格、影响省和全国土地调查进度质量、调查图数弄虚作假的,将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当地政府领导的责任。七是严格验收。各地要采取切实的保证措施,严格验收制度,确保土地调查的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一致。调查结束后,逐级汇总上报调查成果。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县级调查成果;国家将组织开展逐地块全面的内业检查和重点地区、重点地类的外业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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